篆体字作品 | 篆体字知识 | 加入收藏 篆体字转换器软件可转换多种篆体字在线预览 网页版 V2.0
篆体字转换器

当前位置:篆体字网 > 知识库 >

非法拘禁

时间:2024-03-30 17:22:28 编辑:篆字君 来源:篆体字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

Copyright:2021-2023 篆体字转换器 www.dddtedu.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