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从源头上强化预算管理,我局近期组织市级各部门做好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基于我市2021年严峻的收支形势,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中央2021年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我局强化统筹、厉行节约,突出“优先保障重点工作、继续强化成本控制、加强资金统筹、提升财政预算透明度”等四大亮点,提出了促进紧平衡下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的具体措施。
改进决策机制、精准对标政策,优先保障重点工作
市财政积极应对收支紧平衡形势,建立分层分类保障机制,优先保障“三保”等刚性支出,重点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落实和全市性重点工作,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编列市级部门一般性履职支出。立足“财随政走,政令财行”的原则,改进预算编制决策机制。
在2021年预算编制中,将过去主要由部门自行申报市级重点项目并编入预算的方式,改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由市领导组织分管领域市级部门,根据中央重大政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研究提出本领域市级重点项目和预算。经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集体审议后,形成2021年市级“重点支出”项目清单,使预算编制与年度全市中心工作精准对标,重点更加突出。
打好“铁算盘”、扎紧“钱袋子”,继续强化成本控制
继续强化成本控制理念,推动各区、各部门把政府“过紧日子”纳入日常、形成常态。
继续大力度严控一般性支出。按10%的比例压减各部门出国(境)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按45%的比例压减课题经费。严控新购资产,固定资产配置优先通过现有资产调剂、收回出租出借等方式解决。
继续扩展事前评估范围。将事前绩效评估范围由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新增重点项目,扩展到500万元以下、对社会和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新增事业发展类项目或政策(包括:城市运行类、生态环境类、农业农村类、涉企投入类)。
继续加强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制的衔接。对保障标准超越财力水平、未来不可持续,以及执行效果与预期存在较大差异的政策,及时进行清理或优化。加强全成本绩效成果应用,将已完成的27个项目、89项定额全部应用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不佳的,按照一定比例(5%、10%)扣减该部门项目经费。
加强资金统筹、提高使用效益,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加强资金统筹。加大债券资金、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对于债券资金使用方向的部门设备购置、公用事业资产购置等公益性资本支出,列入债券资金申报范围;逐年提高固定资产投资中债券资金安排比例。对于产业化项目,优先考虑通过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安排。
加大存量资金与预算资金的统筹力度。加大部门结余结转资金、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等存量资金消化力度,对于部门预算支出需求,优先考虑从存量资金调剂解决。对财政全额保障的事业单位,年底事业基金预计余额全部编入下年度预算;对财政部分补助的事业单位,年底事业基金预计余额按80%编入下一年度预算。
加大转移支付资金的统筹力度。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动态调整转移支付事项和资金规模,清理整合政策到期、实施效果不明显等转移支付资金,压减资金用于全市新增重点工作和支出需求。
加大指导、推进公开,提升财政预算透明度
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原则,不断推进我市预算公开工作。
目前我市已实现除涉密信息外的公开范围“全覆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市级预算部门,全部公开部门预算,包括“三公”经费、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报告、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政府购买服务、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社会关注热点。在此基础上,2021年,我市将继续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推动各部门所属二级单位预算向社会公开。加大部门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一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对区级预决算公开的指导,进一步明确对区级政府债务、绩效、政府采购、重点事项等信息公开要求。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调整支出结构,保障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为我市各项重点工作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来源:市财政局预算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