篆体字作品 | 篆体字知识 | 加入收藏 篆体字转换器软件可转换多种篆体字在线预览 网页版 V2.0
篆体字转换器

当前位置:篆体字网 > 知识库 >

2016司法考试成绩公布时间

时间:2023-12-30 21:01:01 编辑:篆字君 来源:篆体字网

发布时间:2016-11-22 15:40来源:本地宝整理分享到:2016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2016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于11月22日上午8时开通,考生可通过司法部网站和中国普法网查询,或者点击以下链接进行查询。2016年司法考试网络成绩查询通道:通道一http://www.moj.gov.cn/http://www.moj.gov.cn/sfkss/node_226.htm通道二http://www.moj.gov.cn/sfks/node_8007.htm?node=7318http://www.moj.gov.cn/sfks/content/2016-11/21/content_6883781_2.htm通道三http://www.legalinfo.gov.cn/中国普法微信二维码温馨提示:当前查询成绩人数过多,网络繁忙,提醒广大考生避免查询高峰查询成绩。打印成绩通知单:请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核查: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网上申请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12月16日至30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将于11月22日公布,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查询通道(11月22日上午8时开通)通道一通道二通道三根据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政策规定,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应试人员可自11月22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考试承办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居住在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

Copyright:2021-2023 篆体字转换器 www.dddtedu.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