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这是杜牧笔下的女子,写的是十三四岁女子的美艳姿态;“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这是李白笔下的女子,写的是女子的衣饰与容貌;“思君如满月,夜夜减清辉”,这是张九龄笔下的女子,写的是女子对夫君的思念。
而不同于这些,毛泽东笔下的女子却更具有独特意义:
妇女解放,突起异军,两万万众,奋发为雄。
男女并驾,如日方东,以此制敌,何敌不倾。
——《四言诗·妇女解放》
这是毛泽东为《中国妇女》杂志出版而题写的一首诗,主要写的是女子身上蕴藏的巨大力量,以及在社会中的价值。
他说,中国二亿妇女获得解放,就如同突然涌现的另一支生力军。他还认为,只要男女能同心协力并驾齐驱,什么样的敌人都能战胜。而除了这些,作为中国人民的伟大领袖,毛泽东也一直都深切地关注着中国女性的命运。
1933年11月,他在《长冈乡调查》中指出:每个乡苏维埃,都应该把领导女工农妇代表会的工作,放在自己的日程上。1939年3月8日,在延安的“三八”妇女节大会上他强调:妇女解放与社会解放是密切地联系着的,妇女解放运动应成为社会解放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存在着。而在这期间,他还为两位妇女同志写过两首诗。
一首诗是写给丁玲同志:
经过长征后的红军,遭受了很大的损失,尤其缺乏知识分子。面对这样的局面,丁玲同志毫不犹豫地奔赴陕北,成为了中央苏区第一位知名作家。当毛泽东问起“你还想做什么”的时候,她给出的答案却是:“我想当红军,上前线去,看看打仗。”
对于这样的举动,毛泽东非常感动,之后还为她写了一首《临江仙·给丁玲同志》:
壁上红旗飘落照,西风漫卷孤城。保安人物一时新。
洞中开宴会,招待出牢人。
纤笔一枝谁与似?三千毛瑟精兵。
阵图开向陇山东。昨天文小姐,今日武将军。
他在诗中赞美,丁玲同志的毛笔就如同三千手握钢枪的精锐武装,跨进了革命军队的行列。曾经的文人小姐,今天也成了一身戎装的将军。
另一首是写给女机要员小李:
六十年代初有些外国人认为,国家的常规部队无足轻重,而民兵不过是一堆肉。但毛泽东却觉得,民兵是不可或缺的强大后盾,还应该大办民兵师。
为了响应主席的号召,毛泽东的女机要员小李也报名参加了民兵。看到小李英姿飒爽的训练照,以及如此的有志气,毛泽东为她写下了
《七绝·为女民兵题照》:
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
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
诗的开头,毛泽东对小李训练时的情景进行了勾画,之后更是上升到了整个中国妇女,赞美了她们“巾帼不让须眉”的英雄气概,属实令人敬佩。
其实从开篇的《四言诗·妇女解放》到《临江仙·给丁玲同志》,再到《七绝·为女民兵题照》,我们也能感受到中国妇女的地位变化:由刚开始的初获解放,到后来的勇于参与,再到最后的乐在其中。
而我们也应该从中得到深深的启示:女性的力量与价值不容忽视,我们也要学会尊重那个对社会、对家庭付出了重要贡献的女性。
愿所有的女子,都能在新时代树立新意识,展现新精神。实事求是的说,毛主席才是中国妇女的最大救星!吃水不忘挖井人,幸福不忘毛主席!
在灾难深重的旧中国,中国人民普遍生活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重重压迫之下,过着水深火热、牛马不如的苦难生活;而中国妇女在此之外,更是要遭受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四重压迫,地位更加卑微、生活更加悲惨、命运更加可怜:
她们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没有任何地位、享受不到任何权利;她们除了是生育的工具,再就是处于被侮辱、被玩弄、被买卖、被蔑视、被遗弃、被残杀、被不值一提、被不当人看待的境地;她们一边在身体上遭受着“三寸金莲”的肉刑,在精神上还必须严守“惟女子与小人难养”,“红颜祸水”,“三从四德”,“女子无才便是德”,“男女授受不亲”,“贞节牌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等等乌七八糟的礼教,压得人透不过气来;她们死后甚至连个名字也没有,随丈夫叫什么“赵刘氏”、“李王氏”……
而中国妇女的悲惨历史,因为毛主席,因为毛主席领导的中国共产党,因为毛主席领导中国人民开展的轰轰烈烈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开始逐渐走向消亡!而且,在那个美好的毛时代,中国妇女曾经获得了在各个层次、方面和领域的最全面、最彻底的解放,并成为了是全世界的榜样!至今,中国妇女所能享受到的种种权力和权益,没有一条能够离开毛主席领导的那场革命!回顾历史,我们发现,解放妇女的思想和行动,几乎贯穿了毛主席辉煌壮丽的革命一生:
早在1919年,青年毛泽东在《湘江评论》创刊号上发表《女子革命军》中写到:女子的高髻长裙,是男子的刑具;脸上的脂粉,就是黔文;手上的饰物,就是桎梏;穿耳包脚,就是肉刑……或问如何脱离这罪?我道,惟有起女子革命军。他在《民众的大联合》中就呼吁:“妇女也要联合起来,齐向封建思想斗争”。
1919年9月1日,毛泽东在起草的《问题研究会章程》中,其中“女子问题”就列出了17条,包括:女子参政、教育、职业、交际、贞操、恋爱自由、男女同校、修饰、放足、避妊和废娼问题……由此可见青年毛泽东对中国妇女解放工作,是何等重视啊!
1919年11月,长沙女学生赵五贞因不满包办婚姻割颈自杀,毛泽东义愤填膺,在短短13天时间里,发表了近10篇评论文章,猛烈抨击封建婚姻制度和习俗,他说:当此真理大明,高呼“女子解放”时候,还有这被逼杀身事件出现,也可知我国社会罪恶的深固程度了!
1927年3月,毛主席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写到农村中出现的可喜情况:女子和穷人不能进祠堂吃酒的老例,也被打破了……
1928年11月25日,毛主席在《井冈山的斗争》中就土地分配的标准写道:“所有乡村中男女老幼,一律平分。”
1931年,毛主席在江西瑞金签署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这部婚姻法规与之后边区的《晋察鲁豫边区婚姻暂行条例》、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被广大人民称为“毛主席的婚姻法”。这些婚姻法规遵守着同样的宗旨: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家长专制、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型婚姻制度。
1933年,针对南方一些地区妇女不准下田劳动的情况,毛主席大力提倡“妇女学习犁耙”,号召妇女成群地进入生产战线中。在根据地,还组织了女工农妇代表会,后来又有了妇抗会、妇救会、妇联会等妇女组织。
1939年3月8日,毛主席在延安举行的“三八妇女节”纪念大会上说:“离开了社会解放运动,妇女解放也是得不到的;同时,没有妇女运动,社会解放也是不可能的。”
毛主席非常重视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他说:“没有一批能干而专职的妇女工作干部,要开展妇女运动是不可能的。”于是,延安中国女子大学在毛主席的倡导下成立了,女大培养了上千名妇女干部,为中国革命做出了重要贡献。
1940年,毛主席进一步指出:“妇女的力量是伟大的。我们现在打日本,要妇女参加,生产要妇女参加,世界上什么事情,没有妇女参加就不成功。”
毛主席还说:“全国妇女起来之日,就是中国革命胜利之日”。
1949年3月24日,根据毛主席的提议,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平召开,会上宣布成立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
1947年10月10日,毛主席重新制定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就规定:不准调戏妇女!同时,新制定的《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分配标准为: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土地!
1949年9月,《共同纲领》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除束缚妇女的封建制度。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教育的、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均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婚姻自由。”
1949年11月,新中国刚刚成立,毛主席就指示:“新中国决不允许娼妓遍地,黑道横行,我们要把房子打扫干净”。于是,一夜之间北京地区妓院被全部封闭取缔,广大误入歧途的烟花儿女经过改造后成为了新中国的主人!新中国的这一史无前例的运动,破除了中国数千年的娼妓史,使无数被凌辱的妇女找回了做人的尊严,成为自食其力的光荣的社会主义劳动者。1949年12月,新中国规定3月8日为妇女节,从此中国妇女有了自己的节日。1950年,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53年2月,新中国的《选举法》规定:“妇女有与男子同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中国妇女第一次获得了有选举法保障的选举权!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妇女在一切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1955年,毛主席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的一篇按语中说:使全部妇女劳动力,在同工同酬的原则下,一律参加到劳动战线上去,这个要求,应当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予以实现。
在毛主席的倡导下,广大妇女同胞积极参加工农业生产,成为了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力量。她们有了自己独立的经济地位,有的分到了土地,有的进入了工厂,从而大大提升了自己的社会地位,而不再居于从属的状态,广大革命女青年,更是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封建传统糟粕决裂了——“中华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成为那个时代的显著标志之一。
1956年10月,毛主席在和南斯拉夫妇女代表团谈话时曾指出:将来女同志的比例(参政)至少要和男同志一样,各占百分之五十。如果超过了,也没有坏处。
正是在毛主席的亲自关怀下,中国广大妇女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政治活动,极大增强了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妇女干部在数量和质量上逐年提高。从上到下,妇女干部群星灿烂,实现了县县有女县长、乡乡有女乡长的喜人景象,她们在广阔的社会舞台上大展风采,这在旧中国是难以想象的。